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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隱祕的事」是人無法理解的奧祕,乃神所掌理,我們要盡的本分,就是去遵行神已經明白指示的律法,不要不顧從已顯明的信息,卻只耗時費力想去瞭解那些「被隱藏」的事情。回顧摩西的經歷,原來他也曾對神的事頗有「好奇心」,例如:見荊棘火燒卻不燬進而觀之、求能親眼見神的面……。
在承擔使命帶領百姓的過程中,摩西從神領受律法,教導百姓,同時自己也是學習者。這期間體會到要明白「神的事」,必先從主顯明的事(律法、教訓、神蹟奇事等種種作為),靠聖靈啟發引導而漸漸清楚明瞭;絕非隨人私意去論說、強解而得的。
信仰的奧秘,不是講述基督教裡面充滿了神秘,而是在本書整理了作者就道成肉身、神觀、靈魂體、預定論之研究,深入淺出地去分享他在當中對聖經的理解,幫助我們一窺其中的議題與不容易理解的奧秘。
如同提摩太前書 3:16所說:「大哉,敬虔的奧秘!無人不以為然:就是神在肉身顯現,被聖靈稱義,被天使看見,被傳於外邦,被世人信服,被接在榮耀裡。」